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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陳國珍 二零零七年七月五日,被綁架到警署,再轉到市看守所,七月二十一號又轉到洗腦班。在邪惡迫害中做了不應該做的事,在邪惡寫的“保證書”上簽了字,給大法帶來負面影響。嚴正聲明:以上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9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0/3/16379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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