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永江 2007年6月,我去一個城市救人,結果在旅店被巡警查出。巡警問我“現在煉不煉了”,我說“不煉了”。之後我非常後悔,在此聲明:所說不符合大法的話全部作廢。今後,我要正念正行,去掉怕心,多學法,修好自己,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9月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0/5/163907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