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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楊伏蘭 二零零零年元月的一天晚上9點多鐘,我被惡警從床上叫起來送拘留所迫害。家人由於受惡警恐嚇,代我簽了名。嚴正聲明:親人代簽的名作廢。今後我一定要認真學好法,信師、信法,真修大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9月2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0/5/16390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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