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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桂芹、鄭東安 7.20前,老伴在煉功點買了十本師父的《瑞士講法》,7.20後,我連連接到工作單位、街道、派出所下的通知,他們把我當作重點對象。由於當時怕心太重,有些發懵,我就給邪惡填了表,簽了字,還把大法書給了他們,我老伴也填了表,簽了字。這十本《瑞士講法》,原想分發給我們學法小組成員,因煉功場、學法點已被迫解散,找不到人,老伴想辦法給出了幾本,因怕被抄家,我沒聽老伴勸阻,就把剩下的給毀了。就這樣,我對大法犯下了嚴重罪過,也給自己造下了嚴重的罪業。對以上錯誤,我和老伴長期以來都很感內疚、痛心,為表達我們的懺悔,並從心靈深處向師父、向大法認錯悔改,特鄭重聲明:以前所做不符合大法、對師父及大法不利的事全部作廢。今後一定要堅定信心,繼續走修煉大法的路,助師世間行,做好三件事,提高自己,不斷精進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1月2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2/3/16763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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