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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代可蘭 修煉前,我多種疾病纏身。九六年我喜得大法,修煉後,我無病一身輕,是大法給了我第二次生命,是師父救了我。九九年7.20,我出去發真相資料,被邪惡綁架,被非法關進看守所迫害,強迫我蓋手印。在勞教所,我違心的寫了“悔過書”。聲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做好師父安排的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0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2/6/16782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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