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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林素琴 一九九九年,母親和同修一起去市政府講真相。回來後,辦事處、派出所每天到母親家,讓母親寫“不修煉大法”的保證書。母親不會寫字,讓我抄寫父親寫的“保證書”。我當時學法不深,悟性太差,違心的代母親抄寫了“不修煉大法”的保證書,做了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的事。現在,我感到非常懊悔。特嚴正聲明:代母親所寫的所謂“保證書”作廢;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一定做到靜心學法,堅定實修,做好師父讓做的三件事,洗刷污點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1月1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2/14/16834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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