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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陳海清 99年7.20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功時,廠保衛科與派出所人員逼我表態“不煉功”,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怕心重,在邪惡的壓力下,我違心的表了態,交了《轉法輪》。由於怕心重,我幾年都沒參加集體學法。在功友的幫助下,我於2006年回到了學法小組集體學法。近日看了《明慧週刊》大法弟子的心得交流,我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與不足,我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。嚴正聲明: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一定堅修大法,堅信師父,彌補過錯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大法弟子應做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1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2/15/16841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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