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美玲 七二零以後,由於怕心,怕遭到迫害,撕毀了法的書籍,這是對大法,對師父的不敬。為此,自己深深的懊悔和自責。所以現在嚴正聲明,對以前對大法和師父不敬的所作所為,一律作廢。並堅信大法,加倍彌補過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2月1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2/16/168469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