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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金淑君 2007年8月10日,我在拘留所出來時,曾簽了“保外”,這是違背大法的。鄭重聲明:所簽“保外”及丈夫代我簽給單位的“保證”全部作廢。精進實修,跟上正法進程,救度更多眾生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2月1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2/18/16847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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