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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丁志瓊 我在2002年開法會時,被當地派出所惡警綁架。邪惡要我寫“保證書”,我沒有寫。後來邪惡寫了,並強迫我簽了字。2003年11月,在村辦公室也配合邪惡簽了字。在此嚴正聲明:過去在邪惡的高壓下所有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堅修大法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2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2/24/16892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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