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郭淑勳 零四年冬,因講真相被派出所非法關了十幾小時,期間它們逼迫我在它們準備的紙上簽名,當時出於怕心,配合了它們簽了名。現在我嚴正聲明:當時所簽的東西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2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2/24/168928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