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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覃玉仙 邪黨十七大期間,我被鎮610及派出所惡警綁架。第二天,惡警又將我送拘留所關押十五天,並揚言判我兩年。到十五天期滿,我親屬來領人時,邪惡使用各種手段逼我寫“三書”,我拒絕,最後邪惡逼我親人代寫,要我簽名,否則判我兩年徒刑。在邪惡的高壓下,我感到六神無主,正念不足,違心在“三書”上簽了名。這次教訓是深刻的,這都是我學法不精、正念不足所致。嚴正聲明:我所簽的“三書”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加倍彌補損失,做好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2月1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2/28/16916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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