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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丁漢喜 我因去北京證實法,兩次被綁架。在這期間,由於在法上認識不清,我配合了邪惡,在筆錄上簽過名,按過手印。被邪惡抄家時,我交過大法書和師尊的大法像。我對不起慈悲偉大的師父,特此嚴正聲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統統作廢。今後一定堅信師父、堅信大法,跟師父回真正的家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2月2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2/29/16916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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