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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盛慶臻 7.20去省政府,市長要我寫“匯報”,我寫了。在被非法拘留期間,警察問其它煉功點的負責人,我出賣了同修。警察又逼問我時,自己就談了上訪全過程及參加同修的姓名。單位公安處要求我定期寫匯報材料,我寫了。從拘留所出來時,我在空白“審訊錄”上簽了名。當地派出所到家騷擾,在警察的訊問錄上簽了名。當派出所找到我要寫“保證”時,我簽了字,在單位公安處也做了“保證”。在單位工會統計表上簽字時,玩文字遊戲。在被非法拘留期間,向多次審問過我的警察說了妥協的話。嚴正聲明: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走正師父安排的路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2月1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2/30/16917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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