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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麗榮 二零零一年,從勞教所回來後,向勞教所寫“思想匯報”時,當時我姐姐代我寫的,誹謗了師父。警察叫我丈夫拿一張白紙,叫我在紙上按手印,我按印了。把經文交給了警察。鄭重聲明:我的配合邪惡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2月1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2/30/16917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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