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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桂芹 我於2004年被綁架到看守所二次,共被非法關押三個月。在此期間,因為學法不深,法理不清,沒有真正信師信法,怕心和人心太重,我向邪惡妥協,違心的簽了字,還說出了二位同修。我真是對不起師尊、對不起同修。我很後悔、很痛心。嚴正聲明:以前所說、所寫全部作廢。彌補過錯,做好三件事,緊跟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2月1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2/31/16932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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