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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唐麗華 我於99年3月得法,當年7.20之後單位領導找我談話,我違心地表態“不再修煉法輪功”。現在我又走入了大法修煉,並為過去的表態感到羞愧、後悔。嚴正聲明: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8年12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/2/19278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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