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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閻朝霞 我是二零零三年得法的。由於對大法資料管理不善,被人發現,當時有怕心,正念不足,我將這些大法經文、“九評”等真相資料燒燬了。半年後與老同修交流此事時,我才得知大法弟子們為了保護大法書籍捨命而不足惜,我才知道錯了。嚴正聲明:一切不符合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我要從新做好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月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/13/19342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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