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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吳賢俊 二零零八年十月十號上午,被派出所、社區治安綁架,當天晚上就被押到區洗腦班非法關押一個月。在被非法關押期間,寫了東西,簽了字,蓋了手印。現嚴正聲明: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/19/19373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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