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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舒小生 2007年,我被惡警綁架到看守所,一月後被判勞教一年。由於學法不深,有怕心,悟性太差,我服從了邪惡,在筆錄及判決書上簽了字。2008年4月,我又被惡警叫到派出所做所謂的例行“匯報”,實際上完全由他們寫了一份東西,我看看也沒甚麼,就簽了字。殊不知又上了當,再次默認了邪惡的迫害。嚴正聲明:過去所有的簽字全部作廢。今後一定要多學法,更精進,紮紮實實地修煉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月2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/30/19450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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