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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廖春枚 我於一九九八年六月份得法。由於我學法不深,在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二日被綁架時,曾主動交了煉功帶和大法簡介。二零零零年三月份,邪黨找我到鄉政府,我以為要關押我,認為被關是最好的修煉,便主動帶上《轉法輪》和衣服到鄉政府,結果被非法關押半個月,《轉法輪》也被沒收。現在我認識到這一切都不符合大法的要求,非常後悔當初的舉動。嚴正聲明:以上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行為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法輪大法到底,講真相,救度更多眾生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1/31/19456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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