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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王艷文

    我把大法書、法輪常轉圖全部交給村幹部。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份,因進京上訪被惡黨綁架到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十多天,家人被勒索了三千元罰款、一百八十元所謂伙食費。回家後,鎮政府到家騷擾,我將錄音機裡的磁帶給毀壞。邪惡兩次問我“還煉不煉”,由於怕心就說“不煉了”。聲明:以上的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的言行作廢。做好師父交給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9年2月11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2/18/19565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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