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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周勳臻 2008年6月2日,父親因散發資料被派出所非法抓去。當晚便被非法抄家,我與父親被關於派出所內,我做出了對不起同修的事,說出了一位同修。6月8日我與父親被非法關在看守所內,做出了對師父不敬的事,寫了罵師父、罵大法的話。當年10月底,被非法判3年,緩期3年。父親被非法判3年,至今還在看守所。聲明:我說過的罵師父、罵大法的話、寫過的“悔過書”全部作廢。助師正法,做好師父交給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2月2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3/2/19635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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