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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孫黎光

    2000年9-10月期間,我在去北京的火車上,被惡警綁架到看守所。由於學法不深,人心、怕心太重,想早點出去,家人交了八千元想救我,我就違心的寫了“保證書”,還說出了已經被抓進看守所的同修,說是她告訴我的,對大法犯下了滔天大罪。事後我非常痛悔,一失足成千古恨。出來後,經同修的幫助,我重新走上修煉的路。看到《明慧週刊》三六六期《幫助學員走出死關》一文,對我觸動很大,我知道自己還有沒放下污濁的包袱,特此嚴正聲明: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坦坦蕩蕩的助師正法,走好最後回歸的路,做好三件事,救度世人,做個真正的大法弟子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9年1月7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3/7/19668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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