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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鳳雲 自己在06年被惡警非法抓捕、判刑期間,違心的寫了“五書”,並順從邪惡寫了污蔑師父和大法的不實之詞,對大法犯下重罪。99年在看守所期間,違心的寫了“不煉功的保證”。2004年12月,出賣同修,給大法造成了損失。聲明:自己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從新修煉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月2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3/8/19672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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