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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肖素珍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八日,我發真相資料,被人舉報,非法抓到派出所,由於怕心出賣了同修。在單位我交了四本大法書,在洗腦班,我又交了煉功服,回家後把講法書都燒了。在洗腦班我還答應邪惡作“內線”,又把同修的家庭住址說了出來,導致她被非法拘留十五天。回家後把《轉法輪》交給姐姐。二零零二年十二月,在同修家中集體學法,被非法抓走,再次被送進洗腦班,邪悟了,我的錄像被 610作為揭批大法的典型,在全區的電視台播放。我又托父親將一本《轉法輪》交給洗腦班。聲明: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。從新修煉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2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3/10/19687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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