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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譚順碧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在公園講真相、勸“三退”時,被舉報,被派出所惡警非法綁架。兩天後,邪惡又非法將我送看守所、洗腦班繼續迫害。我在迫害文書上簽了字、拍了照。在洗腦班內,寫了不煉功的“保證書、認識”,給大法抹黑。家中常人將大法書及真相資料毀掉。在洗腦班,邪惡放污蔑大法的錄像或來人檢查時,自己不但沒證實法、講真相,反而給大法抹黑。嚴正聲明: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1月1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3/10/19687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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