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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萬淑芳 因怕心,我交了大法書,還交了師父的法像、法輪圖、講法錄像帶、錄音帶、教功帶、煉功帶、法輪章。二零零零年,在看守所裡,我兒子給寫了所謂的“保證”,我按了手印。二零零零年,惡警到我家時罵老師,當時我沒敢向它講真相。聲明: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3月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3/10/19687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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