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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紹琴 九九年中共惡黨迫害法輪功後,惡黨開所謂人大代表會。當時大法弟子聯名寫信給人大代表,想通過正常渠道反應大法在人間遭迫害之事,我也簽上了名字。後來派出所知道了這件事情,追問在誰家簽的名,我說出了同修的家。我非常後悔,嚴正聲明:我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3月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3/10/19687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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