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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魏艷芳 在2008年臘月,我去醫院接回在勞教所被非法關押的父親,代父親寫了“保證書”,並作了父親的擔保人。2008年臘月,為了把妹妹從勞教所放出來,打印了污蔑大法的材料,做了對大法不敬的壞事。聲明: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2月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3/11/19693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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