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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蘇瓊仙 二零零一年臘月二十三晚上,鎮邪黨幹部和村書記、派出所警察等多人非法把我帶到鄉政府裡,強迫我放棄修煉法輪功,它們強迫我簽字,我當時就叫我女兒給簽了。在此嚴正聲明: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3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3/12/19699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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