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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毛瑞蘭 我是一九九九年初開始修大法,七二零中共惡黨全面鎮壓壓法輪功後,由於自己對法不堅定,害怕被抓,因此將師父的法像燒燬。這是滔天大罪,罪不容恕。聲明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為,全部作廢。但師父沒忘我這不爭氣的弟子,二零零七年冬,我又從新回到大法修煉煉中。我深深感恩師父。按師父要求做好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,隨師把家還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3月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3/14/19711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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