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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連芬 99年,我和3個同修去北京證實法,被當地惡警接回,非法關在看守所。在所謂的提審時,我由於學法不深,當時認為說真話,曾出賣了兩個同修,致使其中一同修由於怕心從此不怎麼修了。這麼多年了我一直沒認識到此事的嚴重性,當看了週刊上同修的交流文章,我才突然猛醒,我當時不但向邪惡提供了情報還毀了同修,這是一般的問題嗎?我做了一件讓邪惡高興,讓師父痛心的大錯特錯的事。我對不起同修,更對不起師父。我向師父悔過,並嚴正聲明:以上違背大法的行為作廢。今後決不做對不起同修、對不起大法、對不起師父的事,真心希望此同修還能走回大法中來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3月1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3/17/19729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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