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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芳 2002年我被惡人舉報,被綁架到了縣局,還被非法抄家,抄走了所有的大法書、資料和師父講法光碟,還有人民幣一千元,然後被非法關進看守所,出賣了同修。家人給惡警簽了“不煉功的保證”,給大法抹了黑。現嚴正聲明:以上的背離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緊跟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3月1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3/18/1973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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