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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鐘吉清 1999年7.20中共邪黨迫害大法之初,由於修煉時間短,學法不深,怕心很重,我做了兩件蠢事:一件是燒燬了大法書及資料。當時我留下一套大法書及資料後,將剩餘的部份大法書及資料,讓孩子給燒燬了。這樣既自己犯了不可饒恕的大罪,又讓孩子也犯了大罪。第二件是在2001年1月18日惡警的迫害中,我口頭上說過“不煉了”。一想到這兩件蠢事,我心就非常痛,感到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,給大法抹了黑。嚴正聲明: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按照師父的要求,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3月1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3/20/19747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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