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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翠娥 我是一九九九年二月得法的,在當時的嚴重迫害下,違心的寫下了不修煉的保證,現今正式聲明對以前所說所做的對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廢。洗刷污點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3月1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3/20/19747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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