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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胡廷有 派出所到我家,我交出了師父法像、《論語》等掛圖,燒了部份大法資料。在單位裡,配合邪惡寫了詆譭大法的材料,簽了“不煉功保證”。二零零零年街道到我家,我寫了“不煉功的保證”。二零零一年派出所找到我,在怕心下,寫了“不煉功的保證”。曾把大法書藏了起來,造成部份書損壞。現嚴正聲明: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3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3/22/19756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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