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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李智輝

    2008年7月25日,片警帶三個警察來我單位騷擾我,片警向我宣佈“不進京,不上訪”,他說只是走走形式,只要不進京,煉不煉不管,簽個名。當時我就簽了字,給自己的修煉路上留下了污點。當時我的情和怕心很重,母親在過很嚴重的病業關,姐夫出車禍住院,孩子考大學還沒開學,這些事都需要我,我沒有把握住,做了一件順應邪惡、對不起師父的事。嚴正聲明:以上不符合大法的行為作廢。緊跟正法進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三件事,去掉常人心,圓滿隨師還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9年3月21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3/27/19785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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