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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郭桂娟

    2000年,我丈夫被抓捕的時候,我去公安局政保科尋問,邪惡的公安惡警叫我在“刑拘證”上簽字、按手印。由於當時學法不精進,有怕心,我按了手印,以為按了手印就能放人,結果它們不放人。我就問惡警刑拘是甚麼,惡警說就是以後再犯就勞教判刑,我這才知道上當了。由於當時害怕,我沒敢吱聲,現在想起來真是後悔。嚴正聲明:我給邪惡的簽字、按手印全部作廢。洗刷污點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9年3月21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3/27/19785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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