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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萬紅 我是1996年7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,受益多多,但是當時對法理理解的不深。1999年7.20邪惡舖天蓋地的打壓法輪功,造謠污蔑誹謗大法,單位要求不要煉了,街道還要求填個所謂的“不煉”的表,還要簽名,當時別人代我簽了名。現在我認識到邪黨及其壞頭子的所作所為真乃惡毒至極,特此聲明:以前別人代我簽的名全部作廢。今後要更加努力精進的修煉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3月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3/27/1978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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