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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蔣明洙 99年7月,江氏流氓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,我老伴因有怕心把大法書籍送到派出所的時候,我沒有堅決阻攔,從而對大法和師父犯了罪。而且從99年7月到2008年11月間,我只在家修煉,沒有像別的大法弟子那樣勇敢的走出家門,做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,我很慚愧。嚴正聲明:我以前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行為全部作廢。從現在開始聽師父的話,按照師尊的教誨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3月2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3/28/19789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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