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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孫桂金 零三年九月的一天晚上,我去發真相資料,被惡警發現後抓到派出所,第二天送到法院。到晚上,它們逼我寫“保證書”時,它們寫上大法是×教,叫我簽字,當時我簽了,又把剩下的資料放到鞋裡用腳踩住。這兩樣事過去幾年了,我一直覺得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。嚴正聲明:以上對不起大法的行為作廢。我一定要聽師父的話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跟師父回家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3月2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3/28/19789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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