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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明 多次被邪黨公安警察以及國保、國安人員綁架,多次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、拘留所、勞教所和監獄。在被非法關押期間,說過、寫過不符合大法的話和文字。在勞教所還助紂為虐,出賣過多名同修。在監獄,說過、寫過污蔑大法和師父的話和文字,出賣過部份同修,等等。嚴正聲明: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從新修煉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3月2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3/30/19803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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