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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陳桂蓉 二零零八年底,我被非法綁架到拘留所,在高壓下,給惡人簽了名、按了手印、照了像。出來後,我又寫了“不煉功、不宣傳”的保證。我後悔莫及,愧對師父的慈悲苦度。嚴正聲明:以前所說、所寫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我要正念正行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3月2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3/31/19809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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