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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金人儻

    我於一九九八年初春得法。7.20後在邪黨的壓力下,由於長期受邪黨文化的影響,加之學法不深,怕心又重,我違心的做了大法弟子絕對不該做的事情,在派出所簽了“不煉功”的保證,向單位交了一些大法書,自己燒燬了一些大法資料和單頁經文,並洗去了自錄的音像帶。2002年2月,我被邪惡抓到看守所,在師父的呵護下,三十餘天後走出。可是公安在我家樓對面設下監視點,這樣有大半年時間,我只能在家人陪同下外出,表面上是為了同修安全而未去聯繫,實質上從法上認識還是正念不足,承認了舊勢力的安排,怕心非但未被抑制,反而增強了。後來,我被騙到洗腦班。因怕子女競爭上崗受到影響,為情所累,我再次違心寫了“不煉功”保證。回家後,我才深感對大法犯了大罪,辜負了偉大師尊的慈悲苦度。後來我學習了師父的新經文,師尊宏大的慈悲與寬容震撼著我的心靈,又一次挽救了我。嚴正聲明:我以前所說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全盤否定舊勢力對我的一切安排與迫害,堅定信師、信法,走師父安排的路,努力做好三件事,圓滿隨師還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9年3月24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4/3/19828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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