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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蔡日均 由於自己的人心繁重,我在2001年初被邪惡抓走,判兩年勞教。在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期間,我抱著人的狡猾之心,寫了“保證書”。在勞教所期間,我在邪惡的左右下,寫了“三書”,並給其他學員洗腦,助紂為虐。然而慈悲的師尊並沒有因此而放棄我,特意安排一位大法學員來到我身邊使我重新走上修煉法輪大法之路。嚴正聲明:以前所有違背大法與師尊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堅修大法,不辜負偉大師尊的慈悲苦度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4月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4/7/19852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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