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蔣照芳 在2001年我被邪惡非法關押在精神病院,邪惡不讓我回家,我說“不煉了”,才讓我回家。現我嚴正聲明:這一切作廢。從現在開始,背離大法的言行作廢。我要從新開始修煉,按師父安排的路走。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4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4/8/198575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