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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胡金香

    在迫害初期,我到市裡去證實大法,回來後派出所警察問:“誰告訴去的?”由於當時我對法理認識不清,沒認識到是對同修的出賣,就說出了同修的姓名,造成了同修被傷害。還有在九九年七二零邪惡瘋狂迫害法輪功時,我地區警察也經常到我家來騷擾。有一次,警察問我:“你的書呢?”我當時為了搪托他們,順嘴說了一句:“書讓我丈夫給毀了”。當時也沒有悟到這是對他的危害,造成他這些年始終對大法不敬、對師父不敬或毀書。這都是自己學法不深,悟性不高,把他推向大法的對立面,給我的修煉造成了阻礙。現在我才悟到這是多麼危險的事情啊,差點毀了自己,毀了我要救度的眾生。嚴正聲明:以前所說、所做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我一定要遵照大法去做,認真做好三件事,做一名名副其實的大法弟子,以實際行動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讓師父放心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9年4月5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4/11/19874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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