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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陳紹芬 我做了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事,交出了大法的書。二零零零年三月,我參加了當地的一個法會,被非法抓捕,送往縣拘留所。違心的寫了所謂的“保證”。二零零零年七月,被非法抓進拘留所,配合了邪惡,說出了同修。嚴正聲明: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。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4月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4/13/19885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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