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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連珍 我是九七年得法的。九九年七二零後,邪黨迫害大法的時候,為了保住自己的一切,我有怕心,向邪惡交出了大法書及磁帶,還燒了一部份書和師父的法像,不敢出來證實大法。因為我深知邪黨在歷次運動中的兇狠與毒辣,所以我有兩年多沒有學法、煉功。這時同修看到我掉到常人中了,告訴我趕快回來,跟上正法進程,我這才慢慢的又回到大法中來。看來《明慧週刊》上的文章《幫助同修走出死關》後,我才意識到自己犯了天大的罪。這都是自己學法不深與怕心太重造成的。我不能一錯再錯,我要抓住機緣,做好三件事,走回修煉中來。嚴正聲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助師正法,同回家園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9年4月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4/14/19891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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